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定于2013年3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序号 |
批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 |
保证金 |
被执行人 |
集中看样时间 |
1 |
1350207A |
虎门公安分局镇口停车场粤SJX913及桂KGW988汽车 |
44320元 |
1.5万元 |
张猛、周少美、丁益兰、陈伟南、徐德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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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时间:2013年3月6、7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3月11日前将保证金分别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本行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2413434、22414440(传真)、18925588441(郑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第二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89889129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