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浦江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月25日下午2时在浦江县塔山宾馆3号楼二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浙GHF663长城牌普通客车一辆(登记日期为2007年5月)。起拍价3.2万元,交保证金8000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看样。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在2013年1月24日下午4时前交足保证金后(以银行到账为准)凭银行缴款单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金华市李渔路433号或1月25日上午至拍卖会前到浦江县塔山宾馆3号楼二楼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账户: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账号:33001677427053006847。如竞买不成功,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注:请拍卖标的相关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如撤拍,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0579-82349838 13857999077 法院监督:0579-8818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