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台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2月6日上午10时在天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辆牌照为浙J9Q702海马牌小型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LH16CHAL1BH020125,初次登记日期2011年5月,起拍价8.8万元,参拍保证金1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日起至2012年12月5日下午17时止。本标的现场。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竞买者须在2012年12月4日下午5时前将保证金存入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天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85674622);2、凭银行缴款单到法院开具收款收据,然后凭法院收款收据及身份证等(或传真至84292661)到黄岩金顶大厦四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2月5日下午16时前(工作时间);未中拍者由本人向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成交。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13606825301 84292661 法院监督:81309111 工商监督:8388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