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12月6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辽E2666B号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底价13.68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2月4日16时,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交通队。
三、咨询竞买登记:有意向竞买者请于2012年12月4日16时前交纳参拍保证金2万元,参拍保证金必须直接汇入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指定账号【收款户名: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案件款专户;账号:2100 1655 0030 5250 4133;开户行:建行本溪小市支行;汇款单请注明:拍卖案号:(2012)本法技委字第731号】。竞买人凭交纳保证金的相关凭证,携合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2年12月4日16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拍卖单位报名登记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5号
咨询电话:0414-7193333 (联系人:李经理)
注:
1、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日前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竞买手续。否则视其为放弃该权利。
2、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本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14-366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