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土右旗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将于2012年11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功能法庭进行司法拍卖:
拍卖标的:晋H20174号宏昌天马重型自卸货车一辆,登记日期:2008年5月12日,起拍价18万元,有保留价。
拍卖方式:密封报价与公开竞价相结合。
报名地点:内蒙古日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幸福南路16号街坊圣象写字楼301)。
报名及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1月22日16时止(周六日不办公,逾期不予报名)。
展示地点:土右旗人民法院指定停车场。
注意事项:
1.竞买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来我公司报名并索取该标的相关资料,竞拍保证金为起拍价的50%。
2.拍卖成交之日起由委托方与买受人进行交接,办理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原欠所有的交通违章罚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交纳成交额5%的佣金。
4.竞买人竞买前应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未了解情况盲目竞买者责任自负,我公司不对以上标的的瑕疵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472-5166733 13304724474
监督电话:0472-5105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