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湖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0日下午2时在平湖法院四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FJ7652江淮瑞风HFC6470AH汽车一辆,拍卖参考价2.6万元。(保证金5千元)
二、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展示时间为2012年11月16、19日。
三、注意事项:
参加拍卖须于2012年11月19日16时前办理登记手续,企业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凭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拍卖保证金(以本票或汇票)交拍卖公司。报名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5号5楼。
注:①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本次拍卖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届时请务必准时参加本次拍卖会,无法通知或者经通知不到场的,不影响本次拍卖;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买,如不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方式:
海宁市嘉泰拍卖有限公司:87292926 13819381011
嘉兴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82060858 13905736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