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下午2:3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H5518H奔驰轿车(海关进口,2011年8月登记),起拍价58万元,保证金6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凭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须交至法院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未成交经法院审核后无息退还。(收款户名:衢州市弘宝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209260029200055216,开户行:工行柯城支行)
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标的为法院委托,请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各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各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且未报名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方式:0570-3046222 3045111 3049000 工商监督:304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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