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9月7日10时在鄂州市滨湖西路90号中院庭审大楼第二审判庭举行二手车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1、2011年4月购置的奥迪Q7越野车1辆,参考价73万元,保证金30万元。
二、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预约展示。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2012年9月6日17时(到帐为准)之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人:湖北正丰拍卖有限公司,帐号:557358086745,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分行)并到本公司财务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标的一:奥迪Q7 TFSI quattro越野车,黑色。斯洛伐克生产,系进口车。2011年4月购置,未上牌。发动机号CJT015530,车架号WAUAGD4L2D024157,排气量3.0。主要配置:发动机前置,四驱驱动,自动档,真皮座椅。行驶里程45782公里。
五、公告媒体:2012年8月30日《楚天都市报》第16版。
咨询及展示电话:07113223611,18608651055,经办人:严先生。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711-3389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