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2012年9月11日15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拍卖以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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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号 |
标的名称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看样时间及地点(8月29-30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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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804 |
东莞市东莞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停车场粤X-20008号大货车 |
叶立兴 |
32320 |
0.6 |
8月28号前预约看样 |
事故车辆,外地牌,作汽车零配件拍卖,质量以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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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805 |
东莞市太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停车场粤A-U4110号大货车 |
彭广德 |
29520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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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806 |
东莞市厚街交警大队停车场豫D-36346号大货车 |
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九车队 |
26160 |
0.5 |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9月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9月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拍卖前到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大岭山法庭、厚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本公司地址:东城君豪商业中心1505室
联系电话:22761033 18926813611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帐 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大岭山法庭电话:89889938
执行局电话: 89889289
厚街法庭电话:89889052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