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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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批号 |
标的物名称 |
起拍价 |
保证金 |
被执行人 |
拍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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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502 |
东莞市清溪交警大队停车场内粤BV3679金杯面包车一辆(该车不能过户,只作配件用) |
6720元 |
2000元 |
杨超 |
2012年8月13日15:30 |
展示时间:7月31日---8月1日。集中看样:7月31日上午11时看清溪汽车。
有意竞买者,请于8月7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汇款单是必须填写竞买人名称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分别自行到常平法庭办理(房产)、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汽车)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1168 18929130630(尹生) 传真电话:23031999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南路39号美居中心A6座306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塘厦支行
常平法庭电话:89808257 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89808713 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