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8月10日下午3点30分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JKM893波罗轿车一辆,登记日期2008年2月。起拍价4.96万元,保证金0.5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2年8月8日至9日。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须在2012年8月9日前,持保证金缴款凭证、有效身份证到椒江区景元路15号二楼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8月8日止(法定工作时间,以到账为准),存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910201040001003-000,农行解放路支行。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到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采用增价拍卖,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以上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6-88520680、88501535 法院:8882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