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司定于2012年7月19日15: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展示时间:2012年7月9-10日)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集中看样时间/存放地址 |
1251802 |
粤B166Y5、粤B342V6汽车两辆,戒指两枚,手链一条,吊坠一个,相机一部,手表一块。备注: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滞纳金、过户税费等),质量以实物为准,不保证能正常使用。 |
任志成、周祥军、
朱玉生 |
39950 |
12000 |
7月10日15时大岭山公安分局停车场(大岭山君逸酒店对面)集中 |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7月1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2628 18926861616巫生
公司地址:东城中路南125号青龙城二楼F区1A号
开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 77910 80530 09750
开户行:建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执行局电话:89889129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