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7月10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丰田轿车一辆,起拍价4.2万元,保证金0.8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下午17时止。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凭有效证件并交足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后方可参与竞买(保证金须在2012年7月9日下午16时前交入指定账户:浙江鼎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312026200000857,开户行:金华银行新狮支行,以到账为准),未竞得者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报名地点:金华丹溪路龙腾数码广场1302室。
注:请标的相关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者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如撤拍,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四、联系方式:0579-82455111 法院监督:8219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