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2年7月19日16:00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
保证金 |
被执行人 |
看样时间地点 |
1251802 |
粤SAH778哈飞民意小客车 |
5440元 |
0.2万元 |
姜深平 |
电话联系看样 |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7月12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日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拍卖当天到集中拍卖中心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执行局、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电话22302988 传真22317376 钟小姐18929268363
本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55号方中大厦503室
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帐号:44001778986059888888
开户行:东莞建行石龙支行
法院电话:执行局86101252 石排法庭81868028
工商局举报电话: 22337301
纪检监督电话:8610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