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拍卖编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
(万元) |
集中看
样时间 |
拍卖时间 |
被执行人 |
1215505 |
常平交警大队常利停车场的豫P Y2318号汽车 |
7520 |
0.2 |
6月26日下午4时 |
7月9日下午4时 |
郑维学 |
特别说明:1210601批号房屋土地是集体土地,只允许东莞市户籍人员参与竞投,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了解变更过户的相关规定,能否办理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展示时间:6月25、26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7月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帐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执行局、常平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电话:18925796631 叶生
地址:东莞市东城南路东昇大厦508室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帐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东莞建行塘厦支行
执行局、常平法庭: 89808331 89808276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