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6月23日10时至2014年6月24日10时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苍南县灵溪镇灵江山海协作区河滨东路以南的土地及厂房。拍卖对象为工业用房,位于灵溪镇灵江山海协作区河滨东路以南,东至空地,南面邻近经二路,西邻天德泵业,北临河滨路。拍买对象产证显示建有1幢车间,1幢宿舍,规划总建筑面积15737.96平方米;尚未登记建筑物有1幢综合楼,1幢传达室,1幢锅炉房,建筑面积为4718.5平方米;另有规划外建筑物:铁皮棚面积为627平方米,砖泥房面积为95.55平方米。
起拍价:3100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22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统一安排2014年6月20日下午2时30分看样,看样联系:0577-64719989。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存在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6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7月14日前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苍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苍南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 0004 0285 037)。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38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看样电话:0577-64719989,案件咨询:0577-64710887
监督电话:0577-64718620
联系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382号
苍南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