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6月23日10时至2014年6月24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宜兴市汉阳电器有限公司,座落在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东至环科园兴业路,南至东河路,西至铜峰村空地,北至光华新光源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号为A0058979,建筑面积为5168.9㎡,宗地近似于长方形,土地证号200945603433,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25489㎡,终止日期2054年4月1日。
一、拍卖对象房屋主要包括:1、主车间一幢,有房产证,已抵押,轻钢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5168.9㎡,主车间内分隔成办公区,仓库区、生产区。办公区一般装修,房屋结构完好,外观一般。2、配电房一幢,二层房,无房产证,砖混结构,现场测量建筑面积76.22㎡,房屋结构完整,外观一般。3、食堂一层房,夹芯板结构,无房产证,现场测量建筑面积125㎡,房屋结构完整,外观一般。4、宿舍(1)一层房,夹芯板结构,无房产证,现场测量建筑面积155.21㎡,房屋结构完整,外观一般。5、宿舍(2)一层房,砖混结构,无房产证,现场测量建筑面积64㎡,房屋结构完整,外观一般。6、门卫一层房,砖混结构,无房产证,现场测量建筑面积30㎡,房屋结构完整,外观一般。
二、构筑物主要包括:厂区道路、后厂区场地、围墙、厂门楼、池塘等构筑物,构筑物外观基本完整。
三、设备主要包括:1、注塑区车间内安装注塑机组及配套空压机组等设备,外观基本完整;2、冲压区车间内安装压力机、车床、成形机床等设备,外观基本完整;3、组装区车间内安装的装配线、检测设备等,外观基本完整;其中西门子阀装配线装置为自行设计制造的专用设备,现场勘察该套生产线电器、线路、控制模块拆损现象明显。4、质检部/检测区内安装试验箱、仪器等;5、配电设备为200KVA变压器及供电柜设备一套,电柜输出线路至车间,供配电设备完整;6、后厂区车间内设备为未完工的焚烧炉环保设备,不能使用,现场勘察有浮锈现象,外观旧。因公司停产,设备均不在使用。
四、办公用品主要为办公台椅、办公电器等;仓库材料物品主要为成品、半成品洗衣机排水泵等。
五、绿化主要为公司内东面及南面二片树木。
拍卖对象拥有的十一项专利,具体如下:
1、“一种牵引器用带有磁铁功能的同步电机”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120464007.0,专利申请日:2011年11月21日,授权公告日:2012年7月11日,截止2014年5月21日,该专利权有效。
2、“一种牵引器用带有磁铁功能的同步电机”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110371179.8,专利申请日:2011年11月21日,授权公告日:2013年6月19日,截止2014年5月21日,该专利权有效。
3、“洗衣机排水泵过滤网”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1130018948.7,专利申请日:2011年1月30日,授权公告日:2011年9月7日,截止2014年5月21日,该专利权处于年费滞纳期内(年费缴纳至2014年1月29日)。
4、“罩极式微型排水泵用转子”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0620077756.7,专利申请日:2006年8月16日,授权公告日:2007年8月29日,截止2014年5月21日,该专利权有效。
5、“改进的离心排水泵泵壳”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610085816.4,专利申请日:2006年6月1日,授权公告日:2009年11月18日,截止2014年5月21日,该专利权有效。
6、“改进的离心排水泵泵壳”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0620170739.8,专利申请日:2006年12月21日,授权公告日:2008年1月2日,截止2014年5月21日,该专利权有效。
7、“改进的微型排水泵定子铁芯”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0620077755.2,专利申请日:2006年8月16日,授权公告日:2007年8月22日,截止2014年5月21日,该专利权有效。
8、“改进的微型罩极式水泵”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510040984.7,专利申请日:2005年7月9日,授权公告日:2008年10月29日,截止2014年5月21日,该专利权有效。
9、“微型罩极式水泵”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510038506.2,专利申请日:2005年3月22日,授权公告日:2008年10月29日,截止2014年5月21日,该专利权有效。
10、“排水泵用的低能耗永磁转子与联轴构件”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0720177735.7,专利申请日:2007年9月8日,授权公告日:2008年12月10日,至2011年8月31日,该专利因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
11、“排水泵用线圈、电源连接构件”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0620069670.X,专利申请日:2006年2月25日,授权公告日:2007年4月25日,截止2014年5月21日,该专利权已终止(年费缴纳至2013年2月24日,专利权终止日期:2013年2月25日)。
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办公用品、仓库材料、绿化、专利合计评估价值为2088.37万元。
评估价:2088.37万元,起拍价:2088.37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6月7日起至2014年6月23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7月4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022301012010001001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0-87963654, 监督电话:0510-87963891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教育西路51号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