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1月10日 14:0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江津直属支所以电子竞价方式分别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江津区朱杨镇振兴街的厂房(江市字第4021号),建面约1968㎡,拍卖保留价70.4万元,竞买保证金14万元。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2010年11月9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设银行江津支行;账号:50001133600050202711),并于2010年11月9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江津直属支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定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正式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事由:
1、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1中部分面积现租赁中,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标的2的第二层现租赁中,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冉老师 47530079
联交所地址: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一楼102室
委托法院电话:023—47586807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5、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