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淇县人民政府批准,淇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编号为淇地出2014-3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备注 |
淇地出2014-31号 | 淇县淇河路中段东侧上街路北 侧 | 总面积:8499.67㎡(其中净面积6892.16㎡ 道路用地1607.51㎡) | 商业住宅两用 | 建筑容积率1.2<FAR≤2.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 商业40住宅70 | 650 | 900 | 10 | 竞得人须向县财政另行缴纳房产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700万元。 |
注:其他要求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6月3日16时前,向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日16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6月3日16时前,向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指定帐户缴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保证金交纳凭证。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日16时(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竞买人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将在2014年6月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账户支付,否则不予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为2014年6月5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鹤壁市淇县党校西三楼会议室。
七、本次拍卖成交为土地使用权价格,不含房产及地上附着物价格,成交后由竞得人向县政府财政部门另行缴纳房产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700万元(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淇县红旗路中段北侧
联 系 人: 付先生 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07670、13683828857、0392-7235601
开户单位: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合作大厦分行
帐 号:462200100100010510
淇县国土资源局
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