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5月22日10时至2014年5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临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临安市板桥镇环湖村西村无门牌1的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临国用(2005) 第050003号,宗地号05-18-0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2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该宗地上房产及室外附着物(房产总建筑面积为3106.07 平方米,规划用途工业厂房,实际用途工业厂房、办公等,其中有产权证房产建筑面积2127.59平方米,无产权证房产建筑面积978.48平方米)。房屋坐落板桥镇环湖村西村,1幢总层数1层,建筑面积1122. 41平方米,钢结构,设计用途工业厂房,建成年份2003年。2幢总层数 4层,建筑面积1005.18平方米,混合结构,设计用途工业厂房,建成年份2003 年
起拍价:40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 4月29日起至2014年5月21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6月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帐户(开户单位:临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临安支行;银行帐号:95080157400000475)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61072740 王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61072782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安市钱王街95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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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