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庄河市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3月23日上午10:30时,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位于庄河市兰店乡解放村的庄河市静海纸制品厂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房产总参考建筑面积1692.14平方米,参考用地面积2145.91平方米。
二、展示时间:2011年3月15日-17日。
三、展示地址:标的物所在地。
四、拍卖地址:大连华博国际商务中心16层会议室(庄河市人民法院南60米)。
五、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带有效证件于2011年3月22日15时前到庄河市人民法院技术科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持保证金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六、注意事项:
1、请孙雪敏等26人、大连景阳制衣厂、段春海等(2010)庄执字第131-156号执行裁定书中涉案当事人派代表参加拍卖会。
2、请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或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单位或个人派代表参加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