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龙川拍卖有限公司等五家拍卖公司受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联合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南侧一工业厂房等约13289.68㎡,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3324.80㎡,及部分工程建造项目,参考价2333.7万元,有保留价。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于2010年11月3日下午3时在扬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举行拍卖会。
三、标的展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10月29日前预约前往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时间及手续办理:
1、报名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1日下午4时止。
2、向法院预交保证金200万元(以不得转让、背书的银行本票或汇票方式,账户名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汶河支行,账号:1108020909000104857)。
3、持有效证件及银行进账单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联系及报名地址:江都市区龙城路31号(江都市物价局西二楼)。联合拍卖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扬州市龙川拍卖有限公司 86530536
扬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87338555
扬州市永安拍卖有限公司 87369279
扬州市润扬拍卖有限公司 82961572
扬州市星光拍卖有限公司 87176788
六、注:与本标的相关人员(债权人、债务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请届时参加拍卖会,如未参加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