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位于东平县城街道办事处驻地酒厂南顺街楼房产一处。拍卖参考价:42.41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第三次拍卖)
二、竞买申请与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1月3日11: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账号:216915619722),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 “(2014)泰东法拍第4号保证金”。 缴款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需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1月6 日13:30时之前联系我行办理竞买手续。
三、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 月3日11:00时止,在标的所在地。
四、联系电话、地址:0538—8269656 泰安建设大厦4楼
五、法院监督电话:13854860339 6986219
泰安金山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8日
公告刊登在2013年12月18日<泰安日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