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17日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我公司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定兴县北春构件厂内的机器设备、厂房等,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拍卖保留价:60万元。竞买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9月16日12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行西城支行;帐号:100148016796),并于2013年9月16日16时(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由相关法院负责交付标的。
2.标的中的厂房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中的厂房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中的机器设备以交割时的实物现状、实际规格、数量、质量、型号为准;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将标的拆除、运输,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312-3187939 田先生
拍卖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658号发展大厦B座四层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312-310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