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曙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30日上午9:30时在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南路673号创新大厦东首3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宁波保税区港东大道12号的房地产,房产证号:甬房权证保字第20050123号,证载建筑面积:12041.15㎡,土地证号:甬保土国用(2003)字第0001号,证载土地面积6875㎡,国有转让工业用地。起拍价:1826万元,保证金:20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7月25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来本公司领取付款通知单后,于2013年7月25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其他资金专户,开 户 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账号:21030122000014824- 0301);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和付款通知单到海曙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收据开具仅限2013年7月26日一天,截止当天下午4时前);3.竞买人于2013年7月26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及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和单位公章等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和单位公章等于2013年7月30日上午9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仅限有工业用地使用或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四、联系方式:0574-87810772 18058285827 8771291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