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建德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24日14时30分在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路283号千岛宾馆六楼丹桂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建德市大同镇飞箭塑化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1342㎡,房产建筑面积499.81㎡,拍卖参考价82万元,参拍保证金9万元。
以上标的采用报名时密封书面报价与拍卖会现场增价拍卖相结合的有保留价竞价方式。标的交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负。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接受咨询、展示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须确保在2013年7月22日16时前向建德市人民法院指定的银行帐户(户名:建德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德市支行;账号:070201040012238)交纳保证金后,凭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杭州天正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竞买手续,须同时提交密封的拍卖竞价书,书面报价必须高于拍卖参考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注: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3年7月23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优先受偿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凭法院通知参加拍卖会。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9时至7月23日16时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联系方式:13575750550 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