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7月30日上午10点在保定市高新区天鹅中路178号佳篷楼本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定州市明月街西侧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其中房产建筑面积为1147.37平方米,参考价:650.7883万元;土地使用权面积348平方米,参考价78.33万元。 竞买保证金:200万元整。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请于2013年7月29日15时前(以到帐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行西城支行;账号:100148016796),并于2013年7月29日16时(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所涉及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312-8916088 13171875219冯先生
公司地址:保定市高新区天鹅中路178号佳篷写字楼四层东区401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312-310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