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定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9:30在泗洪会议中心三楼拍卖下列标的:
一、泗洪化工有限公司整体财产,起拍价2450万元(无土地使用权,不包括轿车、洪桥商城的房屋)。
二、分项财产:
1、年产60000吨合成氨生产设备一套,含机械设备及相关建筑物,起拍价1680万元。
2、年产30000吨精甲醇生产设备一套,含机械设备及相关建筑物,起拍价120万元。
3、年产50000吨型煤生产设备一套,起拍价177万,其中:机械设备98万、建筑物79万。
4、颗粒炭氨生产线三条,起拍价52万。其中:机械设备35万、建筑物17万。
5、洪桥商城房屋123平方米,起拍价14万。
6、别克轿车一辆08年2月,起拍价23万。
7.生产用车辆
⑴151手扶拖拉机2台,起拍价7400元;⑵152手扶拖拉机1台,起拍价1.1万元;⑶拖斗1个,0.4万元;⑷四轮拖拉机4台,起拍价1.4万元;⑸铲车1台,起拍价8.3万元;⑹翻斗车1台,起拍价0.9万元。
8、机械电器配件,起拍价140万。
9、机修及外围机械100万。
10、办公及辅助用房、其他建筑物165万
三、其他事项
1.即日起展示标的(电话联系)并接受咨询和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并交付标的参考价20%的保证金。成交后,保证金充抵价款;不成交,保证金次日退还,不计息。整体竞买优先。
2.成交后,买受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和佣金。否则即为违约,保证金不退还。委托人按现状交付标的并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四、联系电话 13905246467 8624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