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本公司四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新办企业必须符合园区产业政策,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车辆自5月27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开始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自公告之日起即可凭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本田雅阁于5月27日至28日到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窗口)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报名截至2013年5月28日17时止。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法院委托标的须交至法院指定账户。未成交标的:非法院委托标的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法院委托标的经法院审批后退还(不计利息)。
注:法院委托标的,请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各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各具有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且未报名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方式:0570-3085485 3084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