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23日上午10点在本行拍卖厅(温州市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1402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瓯海三溪工业园区康宏东路30号的房产,建筑面积18699.72㎡,土地使用权面积:8691.14㎡(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带租(租期至2020年9月30日),起拍价:3900万元。(案号: 2012-2199,保证金390万元)
注:标的为联合拍卖标的(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5月22日下午5点止报名、展示,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登记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1402室。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带保证金及时来登记办理手续(房产保证金缴入账户: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行:龙湾农商银行科技支行;执行款账号:201000026329795000001;车辆保证金缴入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温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户名称:温州市恒大拍卖行有限公司;账户:7335810182600017811),领取号牌和资料。拍卖成交,保证金充减拍卖款;拍卖不成,保证金无息退还。
注:1、届时请上列标的物的执行当事人、物权担保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到场,否则将丧失相关权利。2、拍卖标的如有差错,以法院委托为准,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面积以证载面积为依据。3、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某一标的物终止拍卖。4、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5、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四、联系方式:0577-88922299 85699333(双休日照常) 法院监督:0577-86555617 工商监督:0577-8823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