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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以现状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原东平县食品公司的楼房(东房权证2005字第4273号)。参考价:76.47万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20日上午11时止,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应于2013年5月20日上午11时前将标的的竞买保证金缴纳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该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3)泰东法拍第160号保证金”。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拍卖会当日13时30至14时20分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缴款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四、联系方式:0538—6915888 0538-331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