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5月15日15:3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内农展宾馆402室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pm.caa123.org.cn),对以下标的物进行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
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录井村(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房产总建筑面积10361.29平方米,房产用途为办公和其他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4119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总价格人民币9532万元,拍卖保证金480万元,该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瑕疵状况及其他状况可直接联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唐法官59891461,范法官59891506。
统一安排预展,有意竞买者请提前预约。竞买人应于2013年5月8日12:00前将拍卖保证金汇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账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河大街支行,账号:11-030101040001760。并在2013年5月14日16:00前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买受人须将拍卖成交款汇至法院账户。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现场
预展时间:即日起到2013年5月8日12:00
咨询电话:点击查看转809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联系人:靳先生 王先生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803室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