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海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13日下午3时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1、位于宁海县科技园区竹泉路23号1幢、2幢、3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产权证号:浙宁房权证宁房字第X0022402号,证载建筑面积10178.98㎡,无证建筑约3580.88㎡;土地证号:宁国用(2004)字第0041147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4912㎡,国有出让工业用地);
2、位于宁海县科技园区竹泉路23号6幢、7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产权证号:浙宁房权证宁房字第X0040852号,证载建筑面积9490.24㎡,无证建筑约214.16㎡;土地证号:宁国用(2007)第07664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1872.5㎡,国有出让工业用地);
上述标的整体拍卖,起拍价:3964万元,保证金:793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5月10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5月10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帐号:384458332636)。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5月10日下午5时前或者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将法院收据、有效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3日下午2时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限从事工业生产的企业;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
商品拍卖:83860575 27830255(传真)
宝盈拍卖:87710921 87723921(传真)
法院监督:59979151 工商监督:65577376
宁波市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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