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4月18日上午9:30时在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审判庭六楼拍卖厅拍卖:
房屋座落:乳山市诸往镇崖后村
建筑面积:约1035.18㎡
土地面积:约2404.3㎡
房屋类型:厂房
标的现状:
房产情况:共四栋厂房,房屋所有权人均为威海晟阳花生食品有限公司,产别均为股份,用途为厂房。
388-1号为砖木结构的一层厂房,建成于2001年,面积约246.45㎡,房产证号为:乳房权证诸往字第2005211号。外墙刷涂料,铝合金外窗,彩钢瓦屋面,室内瓷砖地面,内墙刷涂料,顶棚石棉板吊顶,水(自供)、电配套。
388-2号为砖木结构的一层厂房,建成于2001年,面积约192.81㎡,房产证号为:乳房权证诸往字第2005212号。外墙刷涂料,木门窗,室内大部分水泥地面,东面部分房间瓷砖地面,内墙刷涂料,无吊顶,水(自供)、电配套。
388-3号为混合结构的厂房,主体一层,局部二层,建成于2001年,从整体看,南北呈倒“L”形,面积约581.48㎡,房产证号为:乳房权证诸往字第2005213号。外墙刷涂料,铝合金外窗,红瓦屋面,一层室内均为瓷砖地面,内墙1.8米以下“30×30”瓷砖贴面,其余部分刷涂料,内部隔断部分木门窗,原为花生食品加工车间;二层室内水泥地面,内墙及顶棚刷涂料,室内铁艺楼梯,铝合金门窗。
388-4号证载为砖木结构的一层厂房,现场勘察实际为混合机构,建成于2001年,面积约14.44㎡,房产证号为:乳房权证诸往字第2005214号。外墙刷涂料,铝合金窗,无门,室内水泥墙地面。
土地情况:388-1号厂房占用集体土地,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388-2号、388-3号、388-4号厂房占地均为出让工业用地,四级地,使用权面积约2404.3㎡,土地证号为:乳国用(2004)第686号终止日期为2047年5月20日,土地使用权人为威海晟阳花生食品有限公司。
整个厂区内路面水泥硬化,绿化较好,向北开有铁艺大门。
地理位置:北临309国道,其余三面均临崖后村土地。
参考价:89.4万元,
保证金:10万元
以上资料均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设定,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自行调查清楚该标的是否有拖欠水电等费用的情况,拍卖时以现状为准。
注:拍卖成交后,所有税费以及过户等的一切手续费、拍卖人5%的佣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价款需于拍卖成交日后五日内一次性交齐,买受人于拍卖款项全部付清七日内跟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在移交完相关手续后三十日内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有关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展示期:即日起至拍卖前一天。欲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一天带保证金和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电话:0631-5288386 15063112929
威海市房地产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