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3月12日10时30分在苍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山东精华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讼的房地产(1、位于建设路20号的涉讼房地产,土地证号为郯国用(2009)第017号;2、位于古郯路与昌盛路交汇处的涉讼房地产;3、位于郯东路南段东侧的涉讼房地产,土地证号为郯国用(2006)第39号)。据评估报告载:待估房地产的总价为¥8639910.3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注意事项:
个人竞买者请持身份证,单位竞买者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公章、法人章以及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前到苍山县人民法院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与竞买。(未竞得者保证金于会后三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联系方式:0539-553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