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13年1月23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依法对位于隆昌县迎祥镇锯子村(原隆昌东宝丝厂)的房产1918.93㎡,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3013.63㎡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137.48万元。保证金30万元。
特别事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上述标的的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未到场参与竞买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标的展示和竞买登记:从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现场展示。有意购买第一项资产者请于2013年1月15日下午4时以前向隆昌县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有意购买第二项资产者请于2013年1月22日下午4时以前向隆昌县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户名:隆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隆昌金华路分理处、账号:127959409276,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凭保证金票据和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 0832-2043368 13890561095 13990591976
公司地址: 内江市中区人民路52号(原邮电局4楼)
详情查阅: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