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3月18日下午2时30分在杭州市之江路768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苑宾馆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湖东村总建筑面积6750.4平方米(其中有产权证面积5257.81平方米)及面积为5836.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机械设备(详见拍卖资料)。拍卖参考价2300万元,参拍保证金250万元。
二、拍卖方式:标的设有保留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标的物交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负。
三、展示咨询:即日起接受咨询、察勘标的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报名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68号浙租大楼309室。
五、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证件并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建设银行萧山金城路支行;帐号:33001617091053001744)交纳保证金后凭法院保证金收据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竞买手续,并递交密封的拍卖竞标书,竞标报价必须高于拍卖参考价,竞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拍卖参考价的,不具备竞买资格。保证金须确保在2011年3月16日下午4时前到达上述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注意事项:
1、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2、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