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鹿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1日下午14:15时在温州红太阳宾馆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江温州工业园区镇江路4号厂房,建筑面积:三层合计2725.09㎡,起拍价2540万元。(带租赁,有优先购买人)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11月20日16:00时止,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带有效证件及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汇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温州鹿城农村合作银行,账号:201000019087486后,到法院立案大厅开具保证金收据,再凭此收据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法院账户为准。成交者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注:1、上述标的均设有保留价;2、拍卖标的物以展示现状为准,面积均以证载面积为依据,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3、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相关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4、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5、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2年11月19日17时前(工作日内)在本公司报名(乐清市云浦南路14号);2012年11月20日8:00-16:00时在鹿城区人民法院报名。
四、联系方式:0577-62559777 法院监督:88997737 工商监督:88618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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