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14日9:30在宁波市公共拍卖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南路673号高新区创新大厦3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奉化市东郊开发区瑞丰路57号1幢房地产(房权证号:房权证奉化市字第01-58301号,建筑面积约328.52㎡;土地使用权证号:奉国用2002第1-48046号,使用权面积约736.88㎡,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整体拍卖),起拍价:147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11月9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领取付款通知单,于2012年11月12日16:00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帐号:82160420111000817)。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立案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2年11月12日17:00前凭法院收据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2年11月14日14:30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有保留价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7710921,87711367 传真:0574-8772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