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2年10月31日10 时在郑州市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拍卖标的:巩义市八陵活性炭厂的资产:厂房、车间、住宿楼、水罐、地磅、锅炉等,详见清单。(不含土地,房产成交建筑面积按相关部门实际测量为准),保证金20万元。本公告可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现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按时参加拍卖会,拍卖标的的相关权利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逾期主张者视为放弃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10月30日16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户名: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营业部,账号:4100 1504 0100 5020 9521,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时间: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30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公司电话:0371-62670745
产权中心电话:0371-66285717 66285718
工商监督电话:0371-68852699
法院监督电话:0371-695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