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9月5日下午3时在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温州市瓯海博美家具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慈凤西路12号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2984.75㎡,土地面积3354.32㎡,工业用地,国有出让,起拍价1104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9月4日下午5时整,标的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即日起至9月4日下午5时整(工作时间),到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三楼办理报名。请带有效证件及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前来办理报名手续。成交者,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价款。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注:①、标的设有保留价。②、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③、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④、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四、联系方式:0577-88866161、88826060 鹿城法院:88997737;瓯海法院:88618297;工商:8966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