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8月23日下午15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泰安京泰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56676.19㎡,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具体明细详见评估报告)整体拍卖保留价:208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200万元整。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标的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应于8月22日上午11时前缴纳保证金至法院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拍卖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2)泰岱法拍第(85)号保证金”,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拍卖会当日下午13点30分至14点30在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手续。
注: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届时请参加拍卖会,如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
1、泰安金山拍卖行有限公司:0538-8269656
2、泰安市康乾拍卖行有限公司:0538—8888296
3、山东元宏拍卖有限公司:0538—691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