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华资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7月19日上午九时在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53号三楼会议室,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4号,建筑面积约:2525m2,土地使用权面积约:968m2,评估价:19,638,270元 (第一次拍卖)。
请有意竞买者于2012年7月17日14:00前将该标的保证金400万元存入法院指定帐号(账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后,持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向法院交清余款。办牌截止日期到2012年7月17日16时前,逾期不予办理。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该房产有承租方,并有租赁协议。
预展时间、地点:2012年7月9-10日 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24868858 、13840534949、13304000938 法院电话:22763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