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法院委托对双城市韩甸镇群力村八处房产及土地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整体拍卖。
一、起拍价及保证金: 起拍价316.15万元,竞买保证金32万元。
二、展样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三、拍卖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东安街5号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
四、拍卖人:黑龙江省全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五、拍卖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12年6月18日14:00时至2012年6月18日14时30分
限时报价时间: 2012 年6月18日14时30分开始
六、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请有意竞买者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保证金帐户,并于2012 年6月15日15:00时之前持中院出具的保证金票据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买受人在成交后2日内将全额成交价款及佣金打入指定账户。
1、保证金账户。开户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066201040004819,开户行:农业银行昆仑支行。
2、成交价款账户。开户名: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账号:284030013312020,开户行:哈尔滨银行太平支行
3、佣金账户。开户名: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账号:451902151110101,开户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七、瑕疵及注意事项说明:
1、此次拍卖标的房屋有产权证、土地证,参考建筑面积共计2292.75㎡,参考土地面积共计6669平方米。
2、竞买人必须认真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竞买人一旦签署《竞买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
3、本次拍卖的标的说明、拍卖公告及拍卖人提供的拍品目录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制作,是对拍卖标的进行的有关文字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涉及的房产、土地的面积、性质、用途等数据和属性,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登记为准。竞买人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交易中心及拍卖公司已将已知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告知,仅供竞买人参考。
5、办案法官负责该标的现状交接。
6、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变更、过户、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税、费和欠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本次司法拍卖可能接到办案法院通知,暂缓、终止、中止、撤回此次司法拍卖项目,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办案法院、拍卖人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向我中心提交《竞买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如意向竞买人未在公告截止日2012年6月15日15时前持中院出具的保证金票据向我中心提交《竞买协议书》及相关材料,该意向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咨询电话:0451--84642074 联系人:王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451--5893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