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法委托,定于2012年5月16日上午10点。在泸州市龙马潭天河酒店会议室,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经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龙马潭罗汉镇石梁村四组生产用房217.63㎡。拍卖起拍价为14.5万,保证金为1.5万。
二、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应于2012年5月15日之前将竞买保证金缴在指定账户。凭保证金缴款凭证及身份证和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手续。报名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15日16时止。报名地点在天河酒店会议室,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系房东自己居住,有一定瑕疵。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过户相关手续及税费。
(2)标的的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如与本次公告之面积数有出入,以国土房管部门为准。拍卖成交价格及佣金不作调。
五、联系电话:李先生13628391885、钟先生13281062355、(023)67718593(重庆)、(028) 85552568(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