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4月12日上午10:30在宁波东方石浦商务酒店(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1118号)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江苏高淳县开发区花山路019号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约17204.4㎡(其中无证面积约9473.4㎡),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0万㎡,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起拍价2300万元,保证金230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4月10日。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应于2012年4月10日下午4:00(以资金到账为准)之前将拍卖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帐号:94090155260000151),并到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具保证金收据,凭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来拍卖公司办理好相关竞买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即不达到保留价不成交;请标的涉及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及优先购买权人准时出席拍卖会;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登记竞买的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电话:
宁波市明州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574-87316511 87317355
宁波佳和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574-8770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