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海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09年7月2日公开拍卖城区内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海阳市以外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在海阳市注册新的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6月10日至2009年6月30日,到海阳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7月1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告知拍卖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五、本次出让的其他情况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