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经临工商备字(2011) 号备案,我公司定于2011年7月21日上午10时在临海市人民法院审判厅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杨卫平、李跃宝所有的坐落在临海市括苍镇前王桥村(临海市金鹰饮料食品厂)厂房一座及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568.26㎡,集体性质土地面积526.91㎡,起拍价30.224万元,保证金5万元。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二、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 7月20日16时止。
三、竞买登记:
有意者请将保证金在7月19号16时前缴入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台州银行,帐号:511030788000015)。与标的相关权利人,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视为丧失相关权利。单位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个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地点:黄岩金顶大厦四楼本公司内。
四、咨询电话:13606825301;传真:0576-84292661;法院联系电话:8513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