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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北环路459㎡厂房拍卖

发布: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1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18日10时起至2020年8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位于丹阳市北环路4号的工业房地产及相关无证房产、附属设施、绿植
     (1)位置:丹阳市北环路4号
     (2)设计用途:工业厂房
     (3)产权面积:证载建筑面积459.1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315平方米
     (4)利用现状:被执行人使用中,拍卖成交后腾房交付
     ( 5)参考价:1916000元,起拍价:1341200元,保证金:128000元,加价幅度:6600元。
     二、特别声明:
     1、本次拍卖的房地产经现场实测,实际用地范围与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权属界址范围不一致,建筑现状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不一致,即该处不动产存在违法用地或用地手续、规划手续、建设手续缺失情况,竞拍人竞得后需消除违法状态或完善相关手续后方能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如相关建筑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其被拆除或者因拆迁无法获得补偿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2、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原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权属界址范围内北面10.27平方米合法用地被案外人占有使用。
     3、本次拍卖标的物中部分房地产位于京杭大运河沿岸100米范围内,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13﹞113号文件,即《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属生态红线区域,即京杭大运河(丹阳市)洪水调蓄区,系二级管控区。按照该通知规定,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具体管控措施为“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安全的河段,应当限定航速”。
     买受人在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审批,以及具体使用标的房地产尤其在相关区域范围新建或改扩建建(构)筑物时,应当遵守上述通知规定,相关风险自行承担,具体情况请务必先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8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展示时间:自即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务必于2020年8月11日前与本院电话联系安排现场看样,逾期本院将不再组织现场看样。咨     询联系电话0511-86703039。
     本院已委托网拍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提供拍卖咨询服务,超出委托事务范围的均由该公司承担所有责任,与我院无关。联系电话:400-8284666。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是否限购,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相关职能部门。
     八、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应于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过户核税清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请及时向本院提交书面延长申请,买受人可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的不动产由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测绘,测绘费720元,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十、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交付,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
     十一、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     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丹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丹阳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6100122653754 )。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1-86703039
     监督电话:0511-86570111
     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南环路16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二O二O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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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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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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