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2月18日上午10时在汇其乐大厦会议室公开拍卖下列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温岭市辉锋水产制品有限公司坐落于温岭市石塘镇胜海村的房地产及冷库设备,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房屋总建筑面积2453.89㎡,土地使用权面积1252.5㎡,起拍价329.91万元,保证金33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三、竞买登记:参加竞买者(标的须具有符合国有工业用地受让条件的企业法人或企业组织)须向法院缴纳保证金(标的:温岭市人民法院石陈法庭,浙江温岭农村合作银行石塘支行, 1110051601201000075838;)。持法院收款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本公司(路桥区商海北街1号)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2月17日下午4时止。
五、特别说明: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